展望2015,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碳市場的運行將進入第三個年頭,而湖北和重慶兩個試點也將首年履約,全國市場國務院令有望出臺,而配套細則的建設也將繼續推進。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在即將到來的2015年,多個試點都在計劃擴大納入范圍,增加納入企業類別。同時,區域間碳市場合作也在部分試點的來年工作計劃中。
在碳金融方面,包括碳期貨在內的研發工作正在進行中,同時碳基金也將成為政府發展低碳產業推動減排的重要方式。配額有償發放經過了多個試點的不同嘗試,也進入部分試點的考慮中。
試點市場探尋擴大納入范圍
在2015年,試點范圍擴大將成為多個試點的工作主題。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深圳市發改委碳交辦目前正在著手進行新一批符合《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管控單位門檻的工業企業的納入工作。新一批擬將納入的企業涉及到了包括地鐵公司、公交公司等400多家企業。
值得關注的是,深圳將成為首個納入交通板塊的碳市場,政府計劃在2015年將機動車納入碳交易管控體系。機動車包括個人用車與公共交通,下一步都將按照管控類別、上牌時間等指標分批次納入、分步驟實施。目前,已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修訂《若干規定》,使其囊括范圍更廣。
廣東的納入范圍擴大工作也正在進行之中。據廣東省發改委方面介紹,目前發改委已組織有關機構開展新行業、新領域的方法學制定工作,包括陶瓷、有色、紡織、造紙、化工等行業,下一步將組織對這批新行業企業的排放盤查和分配,計劃在2015年將這批企業逐步納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目前納入企業“門檻”最高的湖北也有望擴大納入范圍,相應工作或在首年履約完成后開展。
上海也正在研究試點期結束后的第二階段規則制定,或將進一步擴大納入企業范圍。考慮到首個試點階段最后一個履約期將于2016年中旬結束,上海方面將爭取于2015年下半年出臺具體的第二階段分配方案。
同時,作為試點市場與全國市場的承上啟下過渡之年,2015年部分試點也將繼續探索區域碳市場的建設合作,通過分享試點的先行經驗,幫助周邊區域開展碳市場能力建設,為全國市場做好準備。
比如,深圳排放權交易所表示,交易所將在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碳交易主管部門的帶領和指導下加強區域合作,擴大深圳碳市場的規模和影響力。
期貨基金等各類創新可期
隨著試點市場的發展,各市場也在進行發展碳市場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拓寬碳市場的發展邊界。
其中,廣東正在研究利用配額有償發放的收入設立低碳發展基金,將此前拍賣所得中的6億元成立碳基金,并將后續拍賣收入逐步納入。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目前廣東碳基金方案經過多方專家、主要控排企業的意見探討,已經基本完成,近期正在政府各部門間征求意見,下一步將報省政府討論會通過,有望在2015年上半年開始運轉。碳基金成立后,首先將可以反哺控排企業,支持企業減排,同時通過吸引社會投資的方式實現循環運轉,推進低碳產業發展。
此外,廣東還將進行碳市場普惠制的探索,即通過建立相應的方法學體系,把碳減排和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結合起來,將減碳量進行量化,可以形成積分或者與碳市場對接,從而鼓勵市民減排。目前,政府正在委托相應機構規劃方案,或將在廣州市內開展試點。
而上海則在進行第二階段的工作準備,即2016年后的碳市場設計。包括如何全國市場進行銜接,納入范圍,分配方案,企業調研等,爭取在2015年底前給予企業一個明確預期。
湖北和重慶將著重做好明年履約工作,同時均計劃進一步加強企業培訓。
多個試點交易所表示,將繼續推進各類碳金融產品創新。同時,碳期貨的開發工作也正在進行之中。部分試點正在研究優化配額有償發放,2015年有望見到新的配額拍賣試點。
全國市場將納入萬家企業
作為前期準備階段的收官之年,2015年將決定全國碳市能否如期順利開啟。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2015年,《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將以更高的法律位階發布,相關的一系列配額細則將出。在數據收集和統一度量衡方面,13個行業碳核算與報告指南以及核查指南將發布,重點單位排放數據將實現首年報告與核查,核算標準也將進一步完善。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建設的國家經驗和試點經驗,碳市納入行業將會首選高耗能的重點行業,以及數據基礎較好的行業,如電力、鋼鐵、石化、建材、有色金屬、航空等行業有望成為首批受控行業。
同時,控排企業確定標準將遠高于重點單位的納入門檻,一位國家發改委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重點單位將覆蓋全國十幾萬家企業,全國碳市開市之初,會將范圍縮小至萬家左右。”
據此估計,全國碳市覆蓋的排放量可達30億-40億噸每年,在僅考慮現貨的情況下,碳市規模可達12億-80億噸每年,在考慮現貨和期貨的情況下,碳市規模可達600億-4000億噸。
在發電、電網、鋼鐵、化工、鋁冶煉、鎂冶煉、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個行業碳核算與報告指南的基礎上,還將發布包括采礦、交通、機械電子設備、食品飲料煙草、建筑、有色金屬、造紙、其他工業(通用)等13個行業指南。
在配額分配方面,管理辦法已明確初期將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償分配的比例。免費分配的方法主要包括歷史法和基準法,根據國際經驗和行業的數據基礎,電力和航空業更適合基準法,其他行業則往往選用歷史法。
此外,隨著全國統一碳市規則逐漸清晰,試點與全國統一碳市的銜接工作以及非試點地區的能力建設工作也將被提上日程。
為確保試點與全國統一碳市的無縫銜接,前述發改委官員指出,“全國碳市的相關規則將選取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最大公約數。”
如何將本地的1噸碳排放轉化為全國統一碳市的1噸碳排放,將成為地方碳市建設及區域擴展能力的重要評價標準。在此方面,中創碳投總經理唐人虎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非試點地區存在彎道超車的可能。”
CCER正式入市
2015年,CCER將正式進入試點市場。“錯過”2014年履約季,為CCER迎來了更充分的準備時間,各環節審批速度將加快,各環節單次審批量將增大,且逐漸趨于常態化。
6月,中國碳市將迎來第二個履約季,也是7個試點全覆蓋的首個履約季,更是CCER不可錯失的入市時機。為此,一再推遲的國家注冊登記系統,以及個別試點醞釀中的碳抵消準入調整政策,須在2015年上半年塵埃落定,以保證CCER順利入市。
若將國家發改委的簽發節奏,設定在2015年6月前簽發現有90個備案項目,并綜合考慮這90個備案項目減排量對應7個試點的準入量,CCER最大有效需求為4600萬噸。
90個備案項目,在2015年履約期前,預計產出減排量不足3000萬噸。與估算的4600萬噸最大有效需求相比,理論上供不應求。但考慮碳市運行初期,實際需求可能遠小于最大理論值。
鑒于碳市配額松緊度及企業實際剛需很難量化,且CCER首次入市,CCER的簽發節奏,準入政策區域性差異導致的CCER流向的不確定性,以及控排企業對CCER使用價值和價格的認知和判斷都將影響CCER的實際供需。
CCER價格原則上不高于配額的價格,并受配額價格影響。隨著2015年6月履約季的到來,試點配額價格會走高,供需集中釋放,CCER價格也會隨之上升。
根據首年履約經驗,履約期過后,價格會出現回落,CCER價格也將下滑。企業履約后無短期CCER購買需求,從長期低成本履約或減排的角度考慮,履約后價格下滑恰是買入的好時機。
但這一決策是需要明確的政策信號或清晰的準入政策作為指引的,若政策不明朗,2015年下半年,CCER價格將會持續下跌,或有價無市。因此,全國碳市碳抵消細則,或試點與全國碳市的相關銜接政策,能否及時發布,對于CCER下半年的價格走勢至關重要。(編輯 王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