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訊(記者 劉瑛) 日前,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我省決定將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作為試點指標,在全省范圍內逐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市場體系。
根據省政府下發《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在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環境承載能力的基礎上,將全省的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逐級分解落實,確定各地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2015年年底前,建立省、市、縣三級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體系。同時,根據我省經濟發展水平、環境資源稀缺程度、消費價格指數、環境治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試點指標基準價格,作為排污權有償使用的指導價格、排污權交易的拍賣底價。試點指標基準價格可根據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適度調整。2016年年底前,完成試點指標基準價格的確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