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環保部和省環保廳考核確認,截至2015年底,我市圓滿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鑒于我市成功入圍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我市可獲得27.4億元中央財政支持,這對我市長遠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這是記者3月9日從市環保局了解到的。
“十二五”初,省政府與市政府簽訂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到“十二五”末,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控制在11.23萬噸、8.2571萬、4.7774萬噸、0.8837萬噸,分別比2010年減少18%、19.5%、15%、16%。
“十二五”以來,我市以污染物總量減排為重點,加大環境保護投入、狠抓工業污染治理,加大環境監察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通過加大區域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力度,全市環境質量已明顯改善。
經環保部和省環保廳考核確認,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完成污染減排項目147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為6.98萬噸、8.06萬噸、4.34萬噸、0.77萬噸,分別比2010年下降49.02%、21.4%、22.76%、27.11%。已分別完成“十二五”指標任務的151.74%、169.41%、272.34%、109.68%。
據了解,2014年10月28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對擬納入2014年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在全國進行公示,我市成功入圍。這意味著未來三年(2015至2017年),我市將得到三年最多可達27.4億元的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這是我市多年來一次性爭取國家資金支持規模最大的政策平臺,對于城市長遠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2015年節能減排示范城市指標要求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比2014年下降4%、下降4.25%、下降4.88%、下降5.25%。2015年,我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3411.92噸,比2014年46454.25噸下降6.55%;氨氮排放量7668.71噸,比2014年8338.66噸下降8.03%;二氧化硫排放量69816.53噸,比2014年74000.95噸下降5.56%;氮氧化物排放量80619.19噸,比2014年90644.06噸下降11.06%。2015年我市實際分別完成了當年節能減排示范城市指標任務的163.75%、188.94%、113.93%、210.67%。
來源:蘭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