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秦娜)記者日前從甘肅省環保廳獲悉,經環保部核定,甘肅省超額完成了2015年及“十二五”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任務。
2015年,甘肅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別為36.57萬噸、3.72萬噸、57.06萬噸和38.72萬噸,分別比2014年下降2.03%、2.51%、0.87%和7.44%。與2010年相比,全省四項污染物排放量分別下降了9.13%、14.11%、8.31%和7.9%,而國家下達的“十二五”四項污染物排放目標分別為下降6.4%、8.9%,增加2%,下降3.1%。至此,甘肅省已超額完成“十二五”污染物減排目標,有效改善了全省環境質量,為全省新建項目騰出了環境容量。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甘肅省累計投入污染減排專項資金6.358億元(不包括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資金),用于全省污染減排重點項目建設。通過財政資金帶動,5年來建成投運1926個重點減排項目。與此同時,甘肅省提前完成了環保部與省政府簽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所有193個重點減排項目,全面完成了“十二五”火電、水泥、鋼鐵、有色、石化、重點涉水行業、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任務,實現了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的目標,提前一年實現了“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目標。此外,排污許可工作的全面推進和排污交易試點的開展,也為甘肅省全面完成污染減排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超額完成污染物減排目標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十二五”期間甘肅省執行最嚴格的目標考核,省政府出臺了《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始終堅持將污染減排約束性指標納入省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重要內容,對未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地區,在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時,實行嚴格的“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