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啟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制
要讓排污者為治污埋單
每日甘肅網12月21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楊昕)日前,市政府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我市將積極開展城鎮生活污水、城鎮集中供熱、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等第三方污染治理工作。也就是說,今后排污者將通過繳納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委托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目前,這種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在我市開始推行。
《意見》將總體目標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15年—2017年):初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政府引導推動機制,市場化運作模式探索取得進展;基本形成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社會資本投入第三方治理明顯增加;省級以上開發區,城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重點工業行業污染、重大項目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等領域推進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取得成效。
第二階段(2018年—2020年):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不斷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排污者付費制度全面落實;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環境公共服務市場化供給體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理念深入推廣,全市污染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意見》)要求,要在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環境公共服務領域、重點污染行業治理、重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與恢復、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等五個重點領域引入并加快推進第三方治理工作。
《意見》)明確,要培育第三方治理市場,不斷發展壯大環保服務業,大力發展環保技術咨詢、環境工程監理、清潔生產審核、節能環保技術及產品認證等環保服務新業態,培育大型環保服務公司及咨詢服務龍頭企業,鼓勵鋼鐵、電力、水泥等企業依托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成立第三方治理專業公司;要逐步建立健全第三方治理機制,通過履約保證金(保函)、擔保、協調、仲裁等方式,建立健全履約保障、監督、補償等機制,規范第三方治理合作關系,并建立第三方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通過政策扶持和激勵,培育企業污染治理新模式;要加強第三方治理市場監管,對環境公用設施一律采用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特許經營方式或委托運營方,維護第三方治理市場秩序,健全政府、投資者、公眾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對第三方治理實行準入、運營、退出全過程監管;要推進環境公用設施市場化建設和運營,污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等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城鎮污染場地治理和區域性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中要采用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另一方面要形成環境公用設施投資多元化的新格局,健全多元投入機制,在環境公用實施的建設中積極采用PPP模式;要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各縣區要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等領域和鋼鐵、電力、建材等行業為重點,組織一批第三方治理試點,以多種形式實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國有企業帶頭參與和實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發揮帶動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