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保監會對外披露,《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責任保險風險評估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于2017年初獲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成為保險業首個環保責任保險金融行業標準。
公告中表示,《指引》適應范圍為從事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的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風險評估則主要包括政策、經營、管理、工藝、運輸、行業、敏感環境等因子;而評估流程則包括收集企業基本情況;環境評價報告書、安全評價報告書等,對企業布局規劃、現場管理等現場查勘,對企業周邊環境現場查勘,對有無引用水源、河流、湖泊、濕地及最近距離等進行調差。隨后填寫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評分表,并計算分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引》通過對企業基本情況、生產工藝、主體工程及環保工程、企業選址環境敏感性、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及污染事故情況等方面均進行量化分析,計算復雜的化學原料及化學制造企業的相關風險,為保險公司承保前的風險評估提供了參考標準,規范了保險公司承保前風險評估行為,穩定了投保企業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護了環境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保監會也曾表示運用保險工具,以社會化、市場化途徑解決環境污染損害,有利于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減少污染事故發生;有利于迅速應對污染事故,及時補償、有效保護污染受害者權益;有利于借助保險“大數法則”,分散企業對污染事故的賠付壓力。而《指引》的出臺,也促進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發揮了保險作用服務國家環境治理的目的。
據了解,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保監會于2007年聯合印發《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策試點。2013年2月21日保監會展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并在文件中強調應健全環境風險評估和投保程序,鼓勵保險經紀機構提供環境風險評估和其他有關保險的技術支持和服務,提示對尚未頒布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的行業,可以參照氯堿、硫酸等行業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規定的基本評估方法,綜合考慮生產因素、廠址環境敏感性、環境風險防控、事故應急管理等指標開展評估。2013年10月,保監會組織中保協及相關保險機構開展《指引》研究制定工作。2015年2月,中保協發布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評估指引之一 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