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印發的《蘭州市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今年我市防控污染的8項主要措施,并提出月度、年度排名均退出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254天以上的目標。
六大防控目標
1.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城區全年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254天以上。
2.大氣污染物濃度控制指標:
●PM10年均濃度控制值控制在114μg/m3以下,較基準年(即2013年年均值 153μg/m3)下降25.5%以上,較2015年年均值(120μg/m3)下降5%以上。
●PM2.5年均濃度控制值控制在50μg/m3以下,較基準年(即2013年年均值67μg/m3)下降25.4%以上,較2015年年均值(52μg/m3)下降3.9%以上。
●NO2年均濃度力爭出現下降拐點,即控制在50μg/m3以下。
●SO2、O3和CO等項污染物濃度值達標。
3.力爭不發生人為因素導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氣。
4.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5.2016年遠郊三縣一區降塵量均控制在14噸/平方千米·年之內。
6.群眾能見到更多的藍天白云,呼吸到更多的新鮮空氣,整個城市變得更加宜居、宜業、宜游。
八項具體措施
地方立法
開展《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修訂的前期調研工作。完成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標準化建設工作,總結近年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取得的成效,對行之有效的治污措施進行細化和深化,對成效不明顯的措施進行分析和修正,高起點編制揚塵管控、尾氣防治、工業監管、燃煤管控、網格監管、預警調度、績效獎懲、督查問效等8項管控標準。制定《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評價及獎懲暫行辦法》。
工業減排
中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投資5.6億元實施7個治理項目和4個管理項目;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西固熱電廠投資1.2億元實施3個治理項目和2個管理項目;國電蘭州范坪熱電有限公司投資1億元實施3個治理項目和1個管理項目;國電蘭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酒鋼集團榆中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恢復生產前對二期265平方米燒結機脫硫治理項目進行補充監測,并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等;中國鋁業連城分公司投資1886.71萬元,12月31日前完成200kA炭素煅燒回轉窯煙氣脫硫改造項目,主要建設一套脫硫系統。
7月1日前全市181家磚瓦企業實施環保設施提標改造并達到國家排放限值要求。以石化、化工、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服裝干洗等行業為重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對全市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系統運行情況開展年檢,中石油、中石化所屬加油站于12月31日前對油氣回收系統加裝回收計量裝置。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七里河安寧污水處理廠、西固污水處理廠、雁兒灣污水處理廠等3家污水處理廠惡臭。全面禁止室外露天噴涂作業。
燃煤減量
市區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620萬噸之內,其中近郊四區大型耗煤企業年用煤量控制在590萬噸以內,近郊四區民用煤炭產品年使用量控制在30萬噸以內。投資1.3億元,12月31日前完成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西固熱電廠工業余熱利用項目建設并投入運行和環保竣工驗收。所有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推行“分戶計量、按熱收費”模式。
各縣區劃定和發布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城市建成區內露天燒烤(餐飲)單位全面開展“進店銷煙”行動,集中露天燒烤(餐飲)區域攤點強制性要求配套安裝和穩定運行油煙凈化設施。
近郊四區及紅古區平安鎮、永登縣樹屏鎮、榆中縣和平鎮、來紫堡鄉及皋蘭縣九和鎮、忠和鎮和高新區定遠鎮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和銷售原煤散燒鍋爐;城區熱電聯產企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區域不再審批一切新、改、擴建燃煤、燃氣、燃油、生物質、壁掛爐等其他形式熱源等。對城區內老舊未集中供暖樓院再摸排,優先就近納入集中供熱管網。10月31日前消除市區建成區內具備條件的、未列入“棚戶區”改造及拆遷的老舊未集中供暖樓院。實施居民生活小煤爐“拔煙囪”專項行動,12月底前近郊四區完成11891戶改造任務。6月30日前完成市域內22家42臺203蒸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以及48家95臺1228蒸噸燃煤鍋爐的拆、并、改。
揚塵管控
施工工地凡未實現6個100%擅自施工的,發現一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限期停工一周整頓,發現兩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限期停工一個月整頓,發現三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限期停工三個月整頓。啟動推行全市建筑施工揚塵保證金制度。安裝100套施工工地智能在線監控設施。主城區及周邊不再新啟動實施削山造地及類似工程。未利用地開發項目冬防期間停止土方作業。
渣土運輸車輛實行密閉運輸、編號準入和GPS定位、加裝限速器管制等措施。5月30日前四區政府建成1—2個規范的渣土傾倒場,用于本區渣土儲存,渣土不得跨區拉運和傾倒。嚴控道路揚塵污染,按照“夏天無積水、冬天不結冰、常年保濕不起塵”的原則,科學規范城區道路灑水,對主次干道實行全天候保潔。三級及以上大風天氣停止人工清掃作業,4℃以下低溫天氣停止灑水。市區破損路面要在發現之日起15日內修復,道路開挖應分段錯時封閉施工,前一次施工結束后,及時恢復道路原貌,否則不得進行下一階段的施工。全面疏通城市建成區內主次干道下水,實現雨污分流,防止雨后排水不暢造成道路淤泥。
沙塵天氣影響蘭州市之前8小時內啟動應急預案,提早做好工地停工灑水、物料覆蓋等響應準備;沙塵天氣結束之后第二日市區開展全民保潔活動;近郊四區每周五下午開展全民保潔活動。對未落實或未有效落實抑塵防塵措施的施工單位,采取掛牌、處罰、曝光、列入蘭州城市建設單位“黑名單”等強硬措施,迫使施工單位形成“施工即防塵”的自覺行為。
機動車尾氣治理
全面落實城市建成區黃標車和無標車禁行制度以及重型機動車繞行政策,對違規車輛嚴查嚴處。監督檢查營運性機動船污染防治情況。對黃河干流營運性船只進行檢查,禁止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制定“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政策,全年完成10000輛以上黃標車、老舊車輛淘汰報廢工作。7月1日起,外地新轉入機動車須符合第五階段汽、柴油車排放標準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車、重型柴油車,須符合第五階段汽、柴油車排放標準要求。市區內各類在用施工機械一律實行國Ⅲ標準和備案準入制度。凡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施工機械一律不準進入市區營運。
落實免征車輛購置稅、增加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等財稅政策,研究制定減免過路過橋費、免費停車等鼓勵政策,推廣國家允許名錄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年內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不低于2000輛。督促中石油蘭石化分公司煉油設施升級改造,今年底前全市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等。
此外,對有條件的街巷實行單向行駛,對金昌路、西津路等重點路段實行車輛分流,減少機動車怠速行駛現象。制定城市建成區內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年度實施計劃,年內實現城市建成區全覆蓋。組織實施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車道建設。按規劃要求,逐步開展城市建成區步行道和自行車道建設。
調整產業結構
城市主城區不再布局新建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冶煉、水泥、平板玻璃、鑄造及原煤散燒鍋爐等高污染項目。并利用新技術、新手段,采取調、搬、關、清、治等措施,對現役源開展綜合治理和管控,進一步削減污染物總量。
落后產能淘汰要做到收回證照、斷水斷電、廢毀主體生產設備和廠房、清除原料、無復產能力;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實行“一票否決”,暫停對該縣區中央和省市環保專項資金的安排,并暫停該縣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的核準、審批和備案。
生態增容
實施森林撫育工程1.5萬畝,完成生態景觀提升改造2000畝。堅守城市“綠線”,著力增加公共綠地,探索實施樓體綠化,保護居民小區綠地不被侵占。實施農村造林綠化10萬畝,重點推進40個小康村生態綠化。開展黃河蘭州段濕地修復和東段生態治理,實施西起雁灘黃河大橋、東至雁兒灣污水處理廠區域內的征拆工作,啟動濕地修復、公園廣場、創意長廊、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任務。
鐵腕監管
環境違法即查即辦,環境犯罪依法入刑,企業違法公開曝光;落實濃度和總量雙達標,市區內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污口全部實行在線監控和插卡排污。明確人、權、責,明確監管范圍及日常管理標準,明確獎懲措施,落實網格長、網格員、巡查員、監督員“一長三員”制度,實行網格長專職化,實現城市管理網格全覆蓋、巡查全天候、調度數字化和應用多元化,做到監管內容全方位、管理范圍全覆蓋。
來源:蘭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