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袁占亭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通過了蘭州市排污權交易基準價格。決定蘭州市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基準價分別為4.80元每公斤,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基準價格分別為10元每公斤。對蘭州新區、三縣和紅古區的排污企業,可以在成交價款總額的基礎上適度減免。這預示著我市排污權交易工作進入了實質可交易階段。
4月1日,《蘭州日報》以整版篇幅刊登《環境資源有償使用交易平臺進入實質階段——蘭州治污跨入“綠色法治”時代》專訪,對蘭州市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做了充分、詳實的報道。光明網、中國甘肅網等多個網絡媒體第一時間進行了轉載。
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作為我市行政區域內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的平臺,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交易市場運行跟蹤管理系統以及交易的日常工作,為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提供交易平臺、信息發布、咨詢服務,辦理交易鑒證等,推動環境資源配置向市場化運作過渡。目前,交易中心各項設施準備就緒,已經具備了交易的各項條件,交易中心全體員工正以飽滿的熱情、積極的心態迎接蘭州市首場排污權交易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