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收獲250個“蘭州藍”
提前15天完成全年環境空氣質量目標任務
雪后的蘭州格外清麗,天空的湛藍令人心曠神怡。
12月17日,環保部監測數據顯示:12月16日,蘭州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73。至此,2015年蘭州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250天,提前15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諾的全年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250天(即達標率69%)以上,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的目標任務。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市政府12月16日召開全市冬防工作調度會要求,全年目標任務完成以后,工作不能放松,防止空氣質量出現反彈,全力做好今年剩余時間管控工作。
來自蘭州市環保局的監測數據顯示,今年截至12月16日,蘭州市空氣質量新標達標天數250天,同比增加4天,達標率71%;重度以上污染天氣3天,同比減少4天,且均為外來沙塵天氣所致,未發生人為因素導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氣;列入國考的PM10濃度值控制在118mg/m3、同比下降4.84%,PM2.5濃度值控制在50mg/m3、同比下降15.25%,前11個月月度排名穩定退出全國重污染十大城市行列。
為防止因空氣質量目標完成后出現管控松懈,導致空氣質量出現明顯下降,16日召開的冬防工作調度會要求,全年目標任務完成以后,工作不能放松,防止空氣質量出現反彈,要全力做好今年剩余時間管控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做好工業企業監管,壓減工業企業排放;市工信委牽頭做好城區三大電廠煤質管控及城區一、二級煤炭市場監管,防止有煙煤劣質煤流入城區;市城管委牽頭,加強道路清掃保潔,防止道路揚塵污染反彈,同時對城區各類建筑工地加強監控;市建設局牽頭,做好各軌道交通及市政工程揚塵管控,防止施工產生的揚塵污染;各縣區政府負責,發揮網格化監管職責,全面禁止“四燒”等面源污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加強道路交通疏導,減少機動車怠速行駛造成尾氣污染加劇;市農委負責,對城市周邊焚燒荒草、秸稈進行巡查,防止污染圍城。
記者同時了解到,2016年,蘭州市將進一步規范揚塵監管、嚴控機動車尾氣污染、持續推動工業源深度治理、健全完善問責臺賬等一系列舉措,確保2016年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255天,達標率69%以上,PM10、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省政府目標值之下,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力爭達標,二氧化硫、臭氧和一氧化碳等三項污染物濃度值穩定達標,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