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變化大會12日晚通過全球氣候變化新協議。協議將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
當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議》。協議共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
《巴黎協議》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將盡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根據協議,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并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幫助后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從2023年開始,每5年將對全球行動總體進展進行一次盤點,以幫助各國提高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實現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長期目標。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當天還通過了相關決議,就《巴黎協議》的具體落實和一些細節問題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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