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5日中午提交了巴黎氣候協議最終草案。這份草案是下周各國部長級官員進一步磋商的基礎。
從草案內容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果將由一份“核心協議”和一些“大會決議”組成。巴黎氣候協議將包括各國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相關原則、框架和規則,而大會決議則包括落實相關協議的一些細節安排。
這份協議草案共21頁,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技術發展與轉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26個大條目。與今年年初在瑞士日內瓦形成的近100頁談判案文相比,這份草案的整體結構和語言更加清晰、不同議題的選項更加明確。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經過長時間努力,各國最終形成這樣一份草案“可喜可賀”,但目前還有若干分歧需要彌合。這份草案為下一周各國部長級官員磋商提供了堅實基礎,其中的分歧需要各方繼續共同努力,盡快尋找解決方案。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預計本月11日閉幕。法國外交部長、大會主席法比尤斯在多個場合表示,希望各方能以建設性態度推進談判,在11日按時達成一項新的全球氣候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