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17部門聯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以下簡稱《適應戰略2035》),對當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作出統籌謀劃部署。
《適應戰略2035》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與安全,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把握扎實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契機,將適應氣候變化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進適應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氣候韌性,構建適應氣候變化區域格局,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降低和減少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災害損失,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適應戰略2035》在深入評估氣候變化影響風險和適應氣候變化工作基礎及挑戰機遇的基礎上,提出新階段下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進一步明確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重點領域、區域格局和保障措施。
《適應戰略2035》明確當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應堅持“主動適應、預防為主,科學適應、順應自然,系統適應、突出重點,協同適應、聯動共治”的基本原則,提出“到2035年,氣候變化監測預警能力達到同期國際先進水平,氣候風險管理和防范體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氣候相關災害風險得到有效防控,適應氣候變化技術體系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全社會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升,氣候適應型社會基本建成”。
與2013年《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相比,《適應戰略2035》具有四個特征:一是更加突出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提出完善氣候變化觀測網絡、強化氣候變化監測預測預警、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強化綜合防災減災等任務舉措;二是劃分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兩個維度,分別明確了水資源、陸地生態系統、海洋與海岸帶、農業與糧食安全、健康與公共衛生、基礎設施與重大工程、城市與人居環境、敏感二三產業等重點領域適應任務;三是多層面構建適應氣候變化區域格局,將適應氣候變化與國土空間規劃結合,并考慮氣候變化及其影響和風險的區域差異,提出覆蓋全國八大區域和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黃河流域等重大戰略區域適應氣候變化任務;四是更加注重機制建設和部門協調,進一步強化組織實施、財政金融支撐、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國際合作等保障措施。
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適應戰略2035》組織實施工作,加強統籌指導和溝通協調,強化信息共享和支撐保障,推動各領域、各地方不斷強化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提高我國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專家解讀丨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 主動做好適應氣候變化工作
近日,生態環境部等17部門聯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以下簡稱《適應戰略2035》),在深入分析氣候變化影響風險和適應氣候變化機遇挑戰的基礎上,對我國當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作出系統謀劃,將有力推動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
《適應戰略2035》是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
氣候變化是當前人類共同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共識。我國一貫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重,持續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和評估,提升城鄉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等適應氣候變化工作要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也將“制定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大力推進低碳和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適應和減緩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大對策。減緩強調溫室氣體減排與增匯,適應強調防范和降低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與風險,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當前全國扎實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同時,生態環境部等17部委聯合印發《適應戰略2035》,是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強化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重要舉措。《適應戰略2035》明確了新形勢和新階段下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為下一步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對于強化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力度,提升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的能力,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適應戰略2035》是有效防范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的重要指導
隨著全球溫度持續上升,氣候變化已經給人類帶來嚴重不利影響和風險,并以“風險級聯”方式從自然生態系統向經濟社會系統傳遞,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我國位于全球氣候敏感區,生態環境整體脆弱,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據統計,我國平均每年由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3000億元左右。隨著全球氣候進一步變暖,氣候變化所帶來的長期不利影響和突發極端事件,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安全所造成的威脅將日益嚴重。
為推動適應氣候變化工作,2013年我國發布《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首次將適應氣候變化提高到國家戰略高度,推動重點領域和區域積極探索趨利避害的適應行動,在國際社會產生了較好的影響和示范效應,也取得了積極進展與成效。但也應當看到,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仍然存在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分析評估不足、協調機制和治理體系有待完善、適應氣候變化理念意識和行動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
《適應戰略2035》統籌考慮氣候風險與適應、重點領域和區域格局、自然生態和經濟社會等不同維度,明確了未來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為提升氣候韌性、有效防范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提供了重要指導。其中,《適應戰略2035》將“加強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單設一章并擺在突出位置,體現了對氣候變化觀測監測預警、影響和風險評估、應急防災減災等工作的重視程度。將重點領域劃分自然生態和經濟社會兩個維度,并增加城鄉人居環境及金融、能源、旅游、交通等敏感二三產業作為適應氣候變化重點領域,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各領域適應能力。將適應氣候變化與國土空間規劃相結合,并按照全面覆蓋、重點突出的原則,提出全國八大區域和五個重大戰略區域適應氣候變化任務,構建了多層次適應氣候變化區域格局。
《適應戰略2035》是我國主動承擔氣候變化國際責任的重要體現
適應是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的重要議題。《巴黎協定》確立了關于提高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加強抵御力和減少氣候變化脆弱性的全球適應目標,要求締約方制訂適應規劃計劃,采取各種適應行動,并定期提交和更新適應信息通報。2021年底達成的格拉斯哥決議文件再次強調締約方要進一步將適應氣候變化納入地方、國家和區域規劃。
相對于減緩的全球效益,氣候影響和風險及適應行動更具區域性,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及知識經驗、資金技術等普遍不足,更易遭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強烈呼吁各方加強對適應氣候變化的關注和支持;而發達國家更為重視減緩,要求發展中大國承擔更大減排責任,對適應議題的關注和推動國際適應行動的力度偏低,并一味拖延和回避其在提供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支持上的義務。因此,平衡減緩和適應是當前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的重要課題之一。
我國一貫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將適應氣候變化作為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在推動國內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合作、貢獻中國力量。我國與有關國家聯合發起成立全球適應委員會,共同推動國際社會提高適應氣候變化力度和加強伙伴關系。我國還通過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通過無償援助適應氣候變化物資和開展能力建設活動,為其他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適應戰略2035》的印發更是展現了中國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積極推動適應氣候變化的決心和態度,為國際社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貢獻出中國方案和中國智慧。
推動落實《適應戰略2035》,提高適應氣候變化主動性、積極性
《適應戰略2035》明確了當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重點任務目標,為下一步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提供了藍圖和指導。面對當前日益嚴峻的氣候危機,我們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進一步提高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快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強化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氣候韌性,著力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格局。
《適應戰略2035》提出要健全適應氣候變化協調工作機制、探索建立適應氣候變化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開展適應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評估、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等新舉措,并進一步強化財政金融支撐、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和國際合作等保障措施。有關部門和地方要進一步提高對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認識,將適應氣候變化全面融入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主動落實和創新各項適應舉措,提高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降低和減少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災害損失,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安全提供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