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甘肅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1月-7月,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平均比率為91.6%,同比提高0.6個百分點;全省38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達標比例為100%,水質優良比例為100%,無劣Ⅴ類水體;“十三五”期間國家在甘肅共布設1741個國控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現已累計完成1278個點位監測任務,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甘肅省生態環境系統堅持把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作為生態環境部門心中的“國之大者”,強力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全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堅守根本遵循,唱響生態文明建設主旋律
甘肅省生態環境系統始終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統領工作的根本遵循,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成果轉化為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巨大動力和務實舉措。
堅持以上率下。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堅持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貫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全過程,不斷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第一時間跟進學習,統一行動步調,研究貫徹落實措施。舉辦市縣生態環境局長培訓班,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融會貫通。
堅持系統推動。組織召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制定印發年度工作要點和分領域工作要點,扎實推動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出“生態立省”戰略構想,制定《新時代甘肅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打造生態制高點實施方案》,全面啟動生態制高點建設,支撐服務“一帶一路”。建立健全覆蓋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六大類、54個責任主體、245項生態環保監管工作的責任體系,構建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大生態環保格局。
主動作為,整改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聚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督促指導各地解決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污染治理壓力和責任逐級遞減的“上熱中溫下冷”問題。
持續推進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扎實抓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62項整改任務,已完成50項;1984件信訪件已辦結1980件,辦結率99.8%。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意見反饋后,甘肅省委、省政府于反饋次日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部署整改工作。督察指出的4個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交辦的2643個信訪問題已辦結2401件、階段辦結191件,辦結率98.1%。
著力強化自然保護地監管及問題整改。組織完成上半年祁連山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回頭看”和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及區域生態環境變化評估。積極推進祁連山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狀況年度監測評估,編制完成《祁連山地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報告》。持續推進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全省“綠盾”專項行動發現的1845個問題,已整改完成1820個,整改完成率98.64%。
強化統籌協調,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扎實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任務。制定年度攻堅工作方案和“三大戰役”任務清單,實行“月調度、月分析、月報告”,合力推動攻堅任務落實。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優化調整大氣污染防治調度“九張清單”,向空氣質量下滑的6個市州致函預警,開展兩次約談提醒和調研督導。開展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完成13家企業30臺燃煤鍋爐深度治理。督促3家鋼鐵企業按計劃開展超低排放改造,綜合整治284臺1991.9蒸噸燃煤鍋爐。加快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打通“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9個市(州)建成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及網絡監控平臺并實現三級聯網。
堅決打好碧水保衛戰。實行月預警、季督導機制,督促重點工作落實。完成“十四五”流域控制74個單元的劃分,構建形成了“全省—流域—水功能區—控制單元—行政區域”的5個層級流域空間管控體系。加強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與相鄰4省區協商起草了《跨界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框架協議》。啟動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專項督查,持續鞏固整治成效,督促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
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配合農業農村部門開展耕地質量類別劃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篩選確定303個地塊開展初步采樣調查。加快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對12個市州人民政府分別發函督辦。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摸底排查,62個縣(市、區)完成排查任務,完成率71.26%。啟動實施全省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
扎實開展黃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國范圍內較早啟動了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及污染現狀調查工作,以入河排污口調查為切入點,查、測、溯、治,完成黃河流域4個水系36條重要干支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口7721個,污染源3524個,基本完成水質監測和溯源。
主動服務大局,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強化環境監管措施。制定專項措施,慎終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醫療機構及設施環境監管和服務全覆蓋,醫療廢物、廢水及時收集轉運和處理處置全落實。每日發布全省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日報和未來7日空氣質量預報,對重點生活污水處理廠、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焚燒鍋爐、河流(水庫)地表水自動監測站監測數據進行監控分析,生態環境總體安全可控。
落實“六穩”“六保”重點任務。制定進一步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5個方面26條措施,全面實施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截至7月,對全省53個三類環評項目和所有醫用X射線影像設備管理開辟了疫情防控配套項目綠色通道,豁免44個小行業環評登記表843個,審批建設項目環評1648個;將1976家企業納入執法正面清單,采取服務式、差異化、非現場執法監管,實地檢查企業次數同比減少27%。強化技術支撐,指導涉醫、涉化、涉危、涉重金屬企業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報、自改、自驗,確保復工復產期間生態環境安全。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行規范化、清單化、流程化政務服務模式,制定《權責清單及網上審批管理辦法》,梳理編制“不來即享”政策清單、“容缺受理”事項清單、證明事項清單,建成運行甘肅省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及數據管理平臺,實行并聯審批和“一網通辦”。下放油氣田開發、水電站等六大行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落實重大項目“四百機制”,全力推進重大項目落地。
立足關鍵環節,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按照全鏈條、全流程、全要素的模式,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新格局。
穩步推進機構改革各項工作。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系統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工作,完成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編制和人員上劃工作。推動市級執法機構改革,14個市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核定編制1577名。完成56個縣區生態環境部門黨組設立或調整,占比65.1%。
加快建立健全法規政策體系。起草完成甘肅省《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6項配套制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12件,涉案金額9975.84萬元。穩步推進《甘肅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甘肅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的制修訂,出臺地方標準3項,申報立項地方標準12項。探索構建生態環境治理信用體系,推動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全面完成33個行業6600余家排污單位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任務。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組織《民法典》專題講座,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將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生態環境治理“紅黑榜”制度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結合,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深入開展生態環境執法“4+1”行動和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專項行動,查處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加強風險管控,保障環境安全。將環境風險管控作為深化平安甘肅建設的有力抓手,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風險隱患大排查。實施全省重點流域環境風險評估項目,對黃河干流、涇河、渭河等流域環境風險開展系統評估,聯合省應急廳對10個市州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了聯合督導檢查。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預警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深入摸排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運營情況,推進甘肅稀土公司問題評估整改,完成天水等6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省級督查,全力化解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