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12日在北京透露,央行計劃將綠色金融寫入金融改革與發展的“十三五”規劃。
2月12日,“綠色金融改革與促進綠色轉型”重大課題在中國人民大學正式啟動。該課題由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國合會)發起,具體由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負責執行。
潘功勝在演講中表示,現在央行正在牽頭起草金融改革與發展的“十三五”規劃,計劃把綠色金融作為規劃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和組成部分寫入。
據了解,綠色金融政策是指通過貸款、私募基金、發債、發行股票、保險等金融服務,將社會資金和公共資源引導到環境友好型項目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
潘功勝表示,藍天白云、綠水青山是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中國經濟經過三十多年的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也在環境問題上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環境問題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約束條件,一些地方的生態環境惡化甚至危及到了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作為一種市場化的制度安排,金融在促進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潘功勝指出,央行高度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不斷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相互配合,加大了對落后產能等領域的控制力度,嚴格控制對產能過剩等行業的新增產能項目、違規在建項目和環境違法企業的新增授信。
潘功勝透露,央行已經將環保部門的行政執法信息納入了信貸征信系統,作為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融資的重要參考因素。
“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涉及到政府與市場的職能定位、資源價格改革、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的協同配合等命題”,潘功勝認為,必須要加強對綠色金融基礎性問題的研究,為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更加具有針對性的指導。
“在我國當前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中,限制污染性融資的金融政策占主導地位,對節能環保、清潔能源、清潔基礎設施等綠色項目的鼓勵性措施還不多。”潘功勝建議,要加快研究建立正向激勵的綠色金融政策,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吸引力,讓更多的機構和企業投身綠色金融和綠色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