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氣象局、海洋局聯合制定了《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以下簡稱《戰略》),并下發通知。
《戰略》明確了國家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適應目標、重點任務、區域格局和保障措施,為統籌協調開展適應工作提供指導。
《戰略》稱,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平均每年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0多億元,死亡2000多人。氣候變化已經和持續影響到我國許多地區的生存環境和發展條件。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盡管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基礎能力仍待提高,工作中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
《戰略》明確,將在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應堅持“突出重點”、“主動適應”、“合理適應”、“協同配合”、“廣泛參與”的原則。達到“適應能力顯著增強”、“重點任務全面落實”、“適應區域格局基本形成”的主要目標。
《戰略》中列出六個重點任務。并按照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具體提出各有側重的適應任務,將全國重點區域格局劃分為城市化、農業發展和生態安全三類適應區。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地根據《戰略》調整完善現行政策和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保障適應行動的體制機制、資金政策、技術支撐和國際合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