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旬,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各試驗區承擔的5大任務之一,便是“探索建立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那么,目前我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設進展如何?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將于2017年啟動,目前的推進情況如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推動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的過程中能夠有何作為?又會面臨哪些風險?
近日,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詳解了上述問題,并對構建全國統一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提出了建議。
主持人:目前我國全國性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尚處于探索階段,統一的市場體系尚未形成。您認為,統一市場的建立對于我國實現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有何積極意義?目前的進展如何?
王遙:碳排放權、用水權、用能權、排污權是所有人、地區和國家擁有的基本環境權益,也是發展權在資源利用上的具體體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那么,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體系,將有利于有限的環境權益在地區、城鄉、三次產業、行業和企業之間自由流轉,實現環境權益在不同部門、不同地區之間的高效配置。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的建立,旨在為環境權益定價、為低碳發展融資,用市場機制解決不斷惡化的環境問題。
從目前的推進情況來看,全國水權交易平臺(中國水權交易所)已于去年6月正式開業,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也將于今年啟動,排污權、用能權市場建設也已進入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議事日程,這意味著相關市場建設進入了“快車道”。
為環境權益定價是建設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的關鍵內容之一。我國以往的環境、資源權益交易價格很難反映資源以及環境容量的稀缺程度,難以指導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導致從事環保、發展綠色產業的動力和激勵不足。建設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將使環境權益的價格信號更加清晰,有利于資金向更綠色、更環保的領域流動和傾斜,也有利于基于環境權益的綠色金融創新。
主持人:根據《“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將于2017年啟動,這也成為了下半年綠色金融領域的一大看點。您認為,目前的推進情況如何?各試點省市碳市場是否會因為全國碳市場的建立而取消?
王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計劃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啟動,目前正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配額總量設定和分配方案、注冊登記系統、交易系統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正在推進中。
按照2016年1月國家發改委提出的規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八大行業的重點排放企業。而據近日了解,由于數據質量和工作進度的問題,首批只納入電力、水泥、電解鋁三個數據基礎較好、占比較大的行業,其他五個行業待后續條件成熟后逐步納入。目前這三大行業配額分配方案初定,但還沒有公布,國家發改委也組織討論了配額定價的問題。
目前,各試點碳市場都在進行正常交易,并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建立做準備。截至2016年年末,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7個省市的碳市場試點已累計完成了8670萬噸的配額交易量,達成交易額逾20億元。去年12月,四川和福建的碳交易中心也相繼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試點碳市場的建立是中國探索碳交易的重要起步,為全國碳市場的建立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是全國市場建立的基礎。預計各試點省市碳市場并不會因為全國碳市場的建立而立即取消,而是會并行運行一段時間。
主持人:您認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環境權益交易市場中能夠有何作為?將面臨哪些風險?
王遙:央行正在探索把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方案,由于MPA考核本身可以從總量和結構兩個角度對銀行信貸產生影響與約束作用,因而將對銀行業的綠色金融發展產生一定的正向激勵作用。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也的確是這樣。各商業銀行都在積極主動地尋求科研機構在方法學上給予支持,特別是大型商業銀行。這說明,銀行的綠色意識在提高,未來會越來越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這是個必然趨勢。
不過,從我們的調研結果來看,銀行從業人員對于什么是綠色產品的認識還很欠缺。對于“綠色金融產品”的考量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因此對銀行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提升其綠色金融素養很有必要。此外,我們看到,自去年以來,我國綠色信貸占比變化并不大,一直徘徊在9%左右。下一步,在監管層的約束和激勵措施下,期待銀行業金融機構能夠拿出更多的創新舉措,以增加綠色信貸的總量。
此外,未來銀行在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進行產品創新也值得期待。碳排放交易模式之一是配額,另一種交易模式是抵消。銀行可以依托這兩種資產設立金融產品,但這有賴于碳市場的穩定和健康。若碳市場的資產價格波動劇烈,則銀行將面臨很大風險。
主持人:您對我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的建設有何建議?
王遙:盡管目前多個省份甚至一些地區都建立了環境權益交易所,各部委也陸續開展了相關環境權益交易試點工作,但是有關部委近年來組織的調查摸底結果顯示,相關交易在試點省份并不活躍,部分企業參與的積極性不足,存在“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局面。
由于各地的環境權益交易主要分散在地方交易所,存在區域性市場發展不平衡、環境權益分配方式不統一等問題。環境權益市場交易并不適合分散經營,只有適度統一才能擴大交易規模和數量,產生流動性,然后形成合理定價。未來可以探索將碳排放配額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整體分配。
此外,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配套的頂層設計,包括市場建設、排污許可發放、交易機制確立、交易主體和客體明確等,以便更好地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