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蘭州市2025年碳排放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實現碳排放總量達到峰值,其中加快構建以低碳為特征的綜合交通體系,到2025年,交通領域碳排放量控制在571萬噸左右的水平。
推動公共交通樞紐項目建設
《方案》提出,要積極發展常規公共交通。優化調整公交線網。建立“分區、分級、強化樞紐”的公交網絡服務模式。“十三五”期間,調整公交線路16條,新增公交線路9條,進一步完善城鄉公交網絡,提高城鄉公交覆蓋率。
要建設分層次的交通樞紐。進一步推動公共交通樞紐項目建設,預計“十三五”期間建設13個公共交通樞紐。加快完善公交場站建設。不斷優化公交線路,加大公交路線和站點整合,進一步優化和提高公共交通的運營效率。
要加強運力投放與車輛更新。實施有計劃的公交車輛更新、購置。通過城鄉客運公交化改造以及新購置車輛,根據軌道交通建成投運情況,及時調整公交車輛投放數量。
系統改造自行車專用路網
《方案》提出,要進一步將自行車納入公共交通體系,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難題。到2025年,按照“整體規劃、逐步推進、點面結合、方便循環”的總體思路,結合舊城改造、綜合體建設、旅游景區、居住區和社區中心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點800個,投放約20000輛自行車,市民可使用公交卡、市民卡等方式刷卡租賃自行車。研究自行車換乘公交優惠方案,并適時實施。
同時,落實《蘭州市區慢行交通系統規劃》,對230公里慢行系統骨干路網進行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改造,盡可能保證自行車道寬度達到3米至6米,形成自行車專用路網,并加快自行車車棚、自行車租賃點與軌道站、快速公交站點、常規公交換乘站點等的銜接建設。按照蘭州市區人行綠廊的規劃思路,建設東西南北五大人行道。
加快“三高”車輛改造或淘汰
《方案》提出,要加速現有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車輛改造或淘汰,在公共用車中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樁,持續提高電動公交車、電動出租車比例。規劃蘭州市投放純電動車試點區域,在試點區域內選擇公交線路里程與純電動續航里程相近的公交線路,更加合理的應用電動公交車。到2020年,電動公交車比例達到20%,電動出租車比例達到30%。
要探索借鑒“融資租賃、車電分離、充維結合”的市場化模式,采用租賃模式分期支付本息,由專業服務商保證能源補給的安全性與可靠性,解決新能源汽車運營成本高、可持續發展難的問題。通過政策傾斜、財政支撐等方式,引導本地或外地電動車生產企業和租賃公司向蘭州拓展電動汽車租賃市場,選擇試點區域探索有效的商業模式。設置試行一定數量的租賃點,初步投放500-1000輛電動租賃汽車,根據試點情況進行商業模式調整,逐步在全市推行。
對黃標車全面實施“五限”措施
《方案》提出,要繼續現行政策,通過財政補貼和政策優惠的方式,鼓勵車輛所有人積極主動提前淘汰黃標車,鼓勵汽車生產和銷售企業對提前淘汰黃標車后購買新車的用戶實行讓利銷售,開展多種置換形式。同時增加輔助措施,在蘭州市擴大禁行區域,壓縮黃標車通行空間,在城市中心城區和高速公路,實施黃標車禁行措施;加強登記管理,對黃標車全面實施限制買賣、限制轉入、限制轉出、限制過戶、限制異地檢驗的“五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