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這一概念的起源將要追溯到八十年代。那時布倫特蘭夫人定義它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這一概念已在社會廣泛推進。1992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全球最高級會議提出《二十一世紀議程》,是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總規劃。“里約”行動計劃的前提是,可持續發展不是一種選擇,而是絕對必要的,并且采取適當行動能夠達到。發展是人類永恒的主題。從系統的角度看發展,“發展”應是人類社會、經濟與自然系統綜合調控的過程。可持續發展是使人類在不超越資源與環境承載力的條件下,促進經濟發展、保護資源永續發展和提高生活質量。正如江澤民主席所高度概括的:“所謂可持續發展,就是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要以犧牲后代人的利益為代價以滿足當代人的利益。”
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準則有哪些?
1、公平準則是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準則,它是指發展應滿足整代人的需求,而不是滿足部分人的需求,發展應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同時應保障滿足后代人的需求,公平性準則強調本代人以及代際間的公平;
2、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在于其可持續性,即充分注意到發展對環境、資源的限制,不能為了當前的“發展”而破壞了未來發展的或進一步發展的條件;
3、可持續發展具有協調性,即經濟和社會發展必須充分考慮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追求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區域災害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
自然災害在全世界范圍威脅著可持續發展,是全球社會面臨的主要挑戰。自然災害帶給人類的后果是可怕的,它們不僅直接威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生產,而且嚴重破壞水、土地、生物、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從而對人類生存與發展造成更深刻、更長遠的影響。
在這里講一個故事,春秋戰國時期,魏文侯問扁鵲:你們兄弟三人誰的醫術最高?
扁鵲毫不猶豫的回答:是兄長。
魏文侯很奇怪:既如此,兄長何不及你出名呢?
扁鵲說:大哥治病能從病人的神情中看出征兆,未有形而治之,故名不出家;二哥治病,能從病人的毛發中看出征象,不等發作就能痊愈了,故名不出鄉;唯有我,等病人病重了,才下重藥,動手術,救病人于垂危之中,反而聞名天下。
這里的意思是防災減災在于防,防重于治,“預則立,不預則廢”,“防患于未然”。歷史和經驗告訴我們:經濟發展是我們辦一切事情的物質基礎,但是經濟發展應包括數量的增長和質量的提高兩部分。數量的增長是有限度的,而依靠科學的進步提高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發展才是可以持續的。
雖然大多數自然災害不可避免,但不同的承災體對相同的災害產生不同的影響,由于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承災體的脆弱性加劇了災后的影響。另外,目前由于承災體的脆弱性研究主要是基于災后的經濟損失評估,在災害發生之前,由于缺乏對承災體的研究,特別是缺乏對區域脆弱性的分析,致使災害一旦發生,人類只能被動地承災;減災的投資效益是顯著的,但也正是由于災前缺乏承災體的脆弱性研究致使國家每年大量的減災投資所產生的實際作用卻并未盡如人意,況且若把每年大量的用于救災的錢款抽出部分用于災前防災,則可能會收到更好的效果。
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志是資源的永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如果為了自身發展,不顧環境的承載能力,一味掠奪性的使用資源,最終必將造成資源的枯竭。我們必須認識到,現在經濟還不夠發達,存在著人口多、發展不均衡的特點,而且我們沒有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擁有的環境容量,也沒有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優勢,這就使得發展與自然的矛盾更為突出。我們在發展任務極其繁重的情況下只有選擇可持續發展道路才能使危急的現狀得以緩和,只有加強對區域承災體的理論研究才能盡可能地減小災害損失,也才能使我們的防災減災工作更有實效 , 最終使人口、資源和環境系統形成一個良性循環。